美國交通部(USDOT)於 8 月 3 日發出新聞稿,宣布提出一項新的行政法規提案,將大幅加強消費者在航班異常時所獲得的保障,並在指定情況下強制航空公司全額退款。這項法規仍須先接受公眾意見,之後再由交通部發布最終規則(final rule)並宣布生效,因此距離正式實施仍需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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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退款
如行程出現以下重大變更,乘客可獲機票全額退款:
- 起飛時間提前 3 小時(國內)或 6 小時(國際),或抵達時間延遲 3 小時(國內)或 6 小時(國際)
- 出發或抵達機場有變更
- 轉機次數增加
- 艙等降級
- 更改機型,導致服務及機上產品明顯變差
不僅如此,新法規亦要求航空公司通知乘客,在這些情況下乘客有權獲得退款,而不只是要求乘客接受退回抵用券(travel credit)。
退回永不過期的抵用券
在 COVID 期間,許多航空公司都主動把不可退款機票改為退回抵用券。新法規要求,在以下情況下,航空公司必須退回抵用券,而且抵用券不得設有有效期限制:
- 乘客因美國或外國政府的限制而被禁止出行(例如居家令、入境限制等)
- 在公共衞生緊急情況期間,根據 CDC(或其他國家的類似機構或 WHO)的建議,有醫生建議乘客不要出行,或乘客自行決定不出行
- 乘客因自己可能感染或已感染嚴重傳染病,並可能危及公眾;根據 CDC(或其他國家的類似機構或 WHO)的建議,有醫生建議乘客不要出行,或乘客自行決定不出行
不過,航空公司或旅行代理可以收取退款手續費,但手續費必須按人頭收取,而且金額必須合理。
有何影響?
新規則把目前不少航空公司未有明文列出的退款條件正式寫入法規,因此對傳統航空公司的影響未必特別大,但對廉價航空則是相當重要的改進。以後廉航便不能再以自己的承運條款作為理由,拒絕向延誤長達 1 天的乘客退款。至於抵用券(travel credit)永不過期,同樣是非常好的改進,之後就不用再擔心短時間內用不完這個老大難問題。
最後,這項行政法規目前仍處於制定程序之中,至少還需要幾個月時間才會成為最終法規,之後才能正式生效。大家如果想用得上,仍要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