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同學都知道,作為美國 F1 簽證學生,5 年內都必須按外國非居民(Non-Resident Alien, "NRA")身份報稅;但在 5 年之後,又會是甚麼情況呢?在概述與稅務居民身份這篇文章中已有初步介紹,本文就來詳細探討一下學生在 5 年之後的選項。

如何計算 5 年?

我們見到的一個常見問題是,這 5 年究竟如何計算?是否按 365(或 366)天計?其實不是,5 年的算法相當簡單。這裏的年份是按自然年計算,並且只計算你以 F, J, M, Q 簽證入境的年份;使用其他簽證(例如 B1/B2 旅遊和商務簽證)則不計算在內。計算方法是,對於某個自然年(如 2015 年),只要你曾在該年內任何時間以 F, J, M 或 Q 簽證身份身處美國境內,該年(2015 年)就算作一年。比如,如果你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 F1 簽證入境,之後每年都在美國讀書,那麼 2011-2015 年每年都算一年;到了 2016 年的報稅年度,你就已經超過 5 年。再舉一個例子:如果你在 2010 年暑假以 J1 身份來美國交換(訪問),然後從 2012 年 12 月起再返回美國開始讀書。這樣的話,由於你在 2011 年全年都不在美國,所以這一年不計算在內。因此,2010、2012、2013、2014 和 2015 年各算一年;同樣地,你在 2016 年報稅年度便正好超過 5 年。如果按上述計算方法,在該報稅年度你在美國仍未滿,或正好是第 5 年,那你就必須按 Non-Resident Alien(外國非居民)身份報稅,不論你是學生還是 OPT、CPT 身份。

超過 5 年後,我可以如何報稅?

根據 IRS 的規則,學生簽證持有人在首 5 年會被強制自動視為 "Exempt Individual";但其實過了 5 年,也不一定就不能繼續如此,因為 IRS 還有第二條規則,即 "The 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to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for Foreign Students"(針對外國學生的更緊密聯繫例外),詳細可按此查看。先講結論:如果你符合這項規則,即使在 5 年之後,仍然可以按外國非居民(Non-Resident Alien)身份報稅。你需要符合的條件是:
  1. 無意永久留在美國(does not intend to reside permanently in the United States);
  2. 基本上一直遵守學生簽證條件及相關移民法(has substantially complied with the immigration laws and requirements relating to his student nonimmigrant status);
  3. 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申請綠卡(has not taken any steps to change his nonimmigrant status in the United States toward becoming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以及
  4. 與外國有更緊密的聯繫 (has a closer connection to a foreign country than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evidenced by the factors listed in Treasury Regulation 301.7701 (b) -2 (d) (1))。

如果你要使用這項例外,便需要像之前 5 年一樣填寫 8843 表格(可參考 8843 填寫指引);不同的是,你還要另附說明文件,向 IRS 證明上述 4 項條件均已符合。我們會在最後一節討論使用這項政策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我應該使用哪種身份報稅?

雖然這要視乎個人情況而定,但一般而言,以 Resident Alien(外國居民)身份報稅通常較有利。兩者的主要分別如下。

以 Resident Alien(外國居民)報稅的優勢

  1. 可以夫妻合併報稅;如果其中一方沒有工作,可能有助減低稅額;
  2. 可以使用 Standard Deduction(標準扣除額)。即使使用 Itemized Deduction(逐項扣除),可扣除的項目也會多不少(例如車船稅、房產稅);
  3. 如果有孩子,亦可能可獲得更多稅務優惠;
  4. 如果仍在讀書,可能可以享有 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AOTC)或 Lifetime Learning Credit 的優惠;
  5. 如果有買賣股票,長期資本利得稅(持有股票 1 年以上)僅 15%,而短期利得則與一般工資收入一併計算。整體而言,稅率會比 Non-Resident Alien 的 30%(不論持有多久)低;
  6. 另外還有不少較少見的稅務優惠。

以 Non-Resident Alien(外國非居民)報稅的優勢

  1. 不能夫妻合併報稅;但如果夫妻雙方收入相近,分開報稅的總稅額有時反而可能更低;
  2. 在美國銀行的存款利息通常無須繳稅;
  3. 如果你已經不是學生,而是處於 OPT 期間,便無須繳納 FICA 稅(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4. 即使沒有奧巴馬醫保(Qualified Coverage)也不會被罰款;
  5. 無須申報海外資產(FATCA),亦無須就美國以外的收入繳稅(美國對 Resident Alien 也是按全球收入徵稅,報稅會複雜得多)。

可以看到,整體而言,仍然是以 Resident Alien 身份報稅較划算。只有在少數情況下,Non-Resident Alien 才會更有利。順帶一提,不論你以甚麼身份報稅,都不會影響中美稅務協定下首 $5,000 收入免稅的待遇!

我該如何按 Non-Resident Alien 身份報稅?

如果按以上計算方式,你仍決定以 Non-Resident Alien 身份報稅,以下就介紹具體做法。和前五年的 F1 學生一樣,你需要填寫 1040NR(或 1040NR-EZ)表格報稅,並附上 8843 表格。而在 8843 表格中,對於已經超過 5 年的同學,表格會要求你必須另外附上一張紙,說明為何自己符合上述 4 項要求。我們建議大家可按以下方式組織內容:
  1. 先說明自己的住所、家人(如果配偶在國內就更好)以及貴重資產所在之處(當然是挑在國內的來寫);
  2. 說明自己來美國之前一直居住在國內,畢業後亦不打算長期留在美國(這是否也是你一直向簽證官表明的說法?);
  3. 說明自己回國有多頻密;
  4. 提供其他你能想到、足以證明與外國有聯繫的材料(例如一直持有中國駕照等);
  5. 聲明自己一直沒有違反任何移民法律及簽證條件;
  6. 聲明自己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申請永久居民身份(例如申請 PERM 勞工證、提交 I-130 親屬移民、I-140 職業移民、I-485 轉換身份,統統都屬於有意申請綠卡的「行動」)。

之後就可像一般 Non-Resident Alien 一樣報稅即可。當然,由於稅局需要審核你提供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你與其他國家有更緊密的聯繫,因此可能要多花一些時間才能收到退稅。不過如果 IRS 出現嚴重延誤,稅局是會就退稅向你支付利息的(但這部分利息仍然需要課稅 TAT)。歡迎大家提出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