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交通部(USDOT)在 8 月 3 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提出一項新的行政法規提案,將大幅加強消費者在航班異常時的保障,並強制航空公司在指定情況下全額退款。這項法規將在徵求公眾意見後,由交通部發布最終規則(final rule)並宣布生效,因此還需要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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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退款
針對以下行程的重大變更,乘客可以獲得機票全額退款:
- 起飛時間提前 3 小時(國內)或 6 小時(國際),或抵達時間延後 3 小時(國內)或 6 小時(國際)
- 出發或抵達機場變更
- 轉機次數增加
- 艙等降級
- 更換機型,導致服務與機上產品明顯變差
不僅如此,新法規還要求航空公司通知乘客,在這些情況下,乘客有權獲得退款,而不只是請乘客接受退回抵用券(travel credit)。
退回永不過期的抵用券
在 COVID 期間,許多航空公司都主動將不可退款的機票改退為抵用券。新法規要求,在以下情況下,航空公司必須退回抵用券,且抵用券不得設有效期限:
- 乘客因美國或外國政府的限制而被禁止旅行(例如居家令、入境限制等)
- 在公共衛生緊急情況期間,根據 CDC(或其他國家的類似機構或 WHO)的建議,醫師建議乘客不要旅行,或乘客自行決定不旅行
- 乘客因自己可能感染或已感染嚴重傳染病,且可能危及公眾,根據 CDC(或其他國家的類似機構或 WHO)的建議,醫師建議乘客不要旅行,或乘客自行決定不旅行
不過,航空公司或旅行社可以收取退款手續費;手續費必須按人頭計收,且金額需合理。
影響?
新規則的退款條件,等於把許多航空公司目前沒有明文寫出的規定正式固定下來,因此對一般航空公司來說,影響不是特別大;但對廉價航空而言,這是一項很好的改進。廉航將不能再以自己的承運契約為由,拒絕向延誤 1 天之久的乘客退款。抵用券(travel credit)永不過期也是一項很好的改進,之後就不必擔心一時之間用不完的問題了。
最後,這項行政法規目前仍處於制定程序中,至少還需要幾個月才會成為最終法規,之後才會正式生效。大家若想用上,還需要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