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今天(10 月 25 日)正式發布行政令,標誌着新政策將正式施行。同時,CDC 也根據該行政令發布了技術指引,列明獲接受的疫苗。新入境政策將於 11 月 8 日生效。本行政令目前只涵蓋航空旅遊,經陸路或海路入境美國則可等待其他行政令。

在執行基於地域的入境禁令長達一年半(包括中國內地、申根區、英國等國家)後,拜登政府這次撤銷這些入境禁令,並改以新的疫苗入境限制取代。從歐洲和中國內地前往美國,將可免於先到第三國隔離。另外,行政令亦明確指出,簽證簽發將不受行政令影響,也算是解開了美國使領館不處理簽證申請問題中的一環。

新的入境限制要求

以下為新的入境要求:

  • 已接種疫苗的非移民入境者:須攜帶疫苗證明,並於起飛前 3 天內接受 COVID 檢測,否則不得入境,除非符合其中一項例外;
  • 未接種疫苗的美國公民、永久居民、移民簽證持有人:須在起飛前 1 天內接受 COVID 檢測,並在抵達美國後再次接受檢測

非移民的例外條款:如果你屬於以下其中一類,則可以在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入境,但須預約於入境後 60 天內完成疫苗接種:

  • 航空公司或其他航空器的機組人員;
  • A-1, A-2, C-2, C-3(外國政府官員及家屬),E-1(TECRO/TECO 官員及家屬),G-1 至 G-4, NATO-1 至 NATO-4 和 NATO-6 簽證;
  • 根據聯合國總部協議或其他美國國際協議而必須入境美國的人士
  • 因年齡不宜接種疫苗者(根據 CDC 細則:未滿 18 歲)
  • 曾參與或正在參與 COVID-19 疫苗臨床試驗者
  • 因醫療原因不宜接種疫苗者(根據 CDC 細則)
  • 獲 CDC 批准因人道或緊急原因出行的人士
  • 疫苗供應短缺國家的公民(B-1 和 B-2 則不允許使用此條)
  • 美軍及美軍家屬
  • 持 C-1 或 D 簽證的海員
  • 其他入境符合國家利益的人士:須經國務院、交通部或國土安全部批准

疫苗接種要求不適用於在美國逗留時間很短的人,以及一些因各種原因(例如醫療原因或已接種不獲認可的疫苗)而不宜接種的人士。

我的疫苗被美國接受嗎?

美國接受以下疫苗:

  • Janssen (Johnson & Johnson)
  • Pfizer-BioNTech
  • Moderna
  • AstraZeneca
  • Covishield
  • BIBP/Sinopharm(國藥)
  • Sinovac(科興)

完成接種後滿 14 天,才符合完全接種的要求。如果是混打上述疫苗,則兩劑之間至少要相隔 17 天。

疫苗證明

美國接受紙本及電子疫苗證明,檢查由航空公司負責。要求疫苗證明上至少有姓名和出生日期,且須與乘客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上的資料相符(不一定是乘機所用的文件)。

簽證

中國內地的美國領事館/大使館均已暫停日常簽證簽發,僅向符合豁免條件(包括國家利益例外 NIE)的申請人發出簽證。在這些新的入境政策實施後,簽證將再次開放(但可能會根據當地疫情限制人數)。另外,如果你目前身在美國,想回國辦理簽證的話,筆者建議大家先接種好疫苗再出發,因為未來簽證也可能要求提供疫苗證明,以證明自己不會被拒絕入境。

建議

如果你短期內要前往美國,筆者建議大家可以提前預訂機票。邊境開放後,可能會有大量人士需要前往美國。不同於美國—歐洲航班,中美航班受到嚴格的「五個一」航班數量限制,因此無法大幅增加班次,機票價格可能會像之前開學季一樣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