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曾在以下大學接受本科助學金,可以透過下面的連結提出索償。原因是這些大學合謀控制助學金金額,令學生獲得的助學金比在沒有合謀的情況下更低。

大學名單

  • 布朗大學
  • 加州理工學院
  • 哥倫比亞大學
  • 康奈爾大學
  • 達特茅斯學院
  • 杜克大學
  • 埃默里大學
  • 喬治城大學
  •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 麻省理工學院
  • 西北大學
  • 聖母大學
  • 萊斯大學
  • 芝加哥大學
  • 賓夕法尼亞大學
  • 范德堡大學
  • 耶魯大學

據估計,每名學生可獲 $2,000 補償。

符合資格的人士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作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曾在指定大學的全日制本科課程註冊
  2. 曾從被告獲得至少部分按需要發放的助學金
  3. 在任何本科學年中,學費、住宿費或膳食費未獲學校全額資助(即須自行承擔部分費用)

適用時段如下:

  • 芝加哥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康奈爾大學、杜克大學、喬治城大學、麻省理工學院、西北大學、聖母大學、萊斯大學、范德堡大學、耶魯大學:由 2003 年秋季學期起,至法院初步批准和解之日為止
  • 布朗大學、達特茅斯學院、埃默里大學:由 2004 年秋季學期起,至法院初步批准和解之日為止
  • 加州理工學院:由 2019 年秋季學期起,至法院初步批准和解之日為止
  •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由 2021 年秋季學期起,至法院初步批准和解之日為止

不符合資格的人士包括:

  • 被告的任何高級人員及/或董事,或任何現任或前任職位包括助學金及招生辦公室的助理或副副校長、執行董事或董事、任何院長或副院長,或任何在被告內部法律辦公室工作的員工;
  • 負責審理本案的法官及其法庭助理、配偶,以及與該法官同住的三親等親屬及該親屬的配偶。

如果你符合要求,建議一定要提交這項索償,畢竟補償金額相當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