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週,AT&T 推出了新的忠誠計劃 AT&T Thanks。顯然 Citi 對此不太高興,因為他們早在 2010 年就已獲 USPTO 批准,取得 "ThankYou" 的註冊商標,而商標
在 USPTO 上簡單搜尋一下就會發現,Citi 把 "ThankYou"、"Citi ThankYou"、"ThankYou by Citi"、"ThankYou Rewards"、"ThankYou Network" 和 "ThankYou Point" 全都註冊了,商標營運類別有「信用卡」,也有如下的「忠誠計劃」,似乎的確與 "AT&T Thanks" 有重疊之處。
我們拿到了 Citigroup 的訴狀,案件為 Citigroup Inc v. AT&T Inc et al,由 Citigroup 在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入稟。
Citi 的主要訴求
- 臨時及永久禁制令(Injunction),禁止 AT&T 使用 "THANKYOU" 註冊商標、任何含有 "Thanks" 的商標,以及任何其他可能與 "THANKYOU" 混淆的商標;
- 命令 AT&T 銷毀各種與 "Thanks" 相關的材料、廣告、網域名稱等。
- 宣告 AT&T 侵犯了 Citi 的商標,而且屬故意侵權。
- 取得一般性賠償及懲罰性賠償。由於侵權屬故意行為,賠償再加 2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