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
中國民航總局的網站上今日(北京時間 6 月 4 日)發佈公告,撤銷五個一規則!
新規則不再區別對待 3 月 12 日是否還營運航班的航空公司,而是容許所有航空公司都在每週營運一班,並可選擇境內一個具備接收航班能力的地點入境。這項規則會執行至 2020 年 10 月底。也就是說,大家可以預期這個運力會長期持續下去。可預計的是,一些歐洲和中東的航空公司可能會開始陸續恢復中國航線。我們的運力還是會有大幅提升。同時,我們預計今早美國交通部宣告停止中國航空公司航線的命令將會被作廢,不會影響真正的航班營運。
更有趣的是,這個新規有一個所謂的“熔斷機制”,如果同一航班確診 5 人或以上,則航班停止營運一週;如果確診 10 人或以上,則航班停止營運 4 週。想必是用來避免大規模病患入境,以及鼓勵航空公司採取一切手段避免交叉感染。
如果連續 3 週零陽性個案,可增加至每週兩班。
希望可減輕有需要返國人士的回國難度。
全文轉載
各運輸航空公司:為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便利國際人員往來,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有關規定,現對國際客運航班數量進行調整,具體安排通知如下:一、已列入民航局 3 月 12 日官網發佈的“國際航班資訊發佈(第 5 期)”(以下簡稱“第 5 期”)航班計劃的中外航空公司可以上述航班計劃為基準,繼續按照以下原則執行自/至中國的國際客運航班:國內每家航空公司經營至任一國家的航線只能保留 1 條,每條航線每週營運班次不得超過 1 班;外國每家航空公司經營至我國的航線只能保留 1 條,每週營運班次不得超過 1 班。上述航線航班可在本公司經營許可範圍內調整境內外航點。
二、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起,所有未列入“第 5 期”航班計劃的外國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經營許可範圍內,選擇 1 個具備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具體城市名單可在民航局官網查詢),每週營運 1 班國際客運航線航班。
三、各航空公司由於受疫情影響調減航班涉及的航線經營許可和起降時刻繼續予以保留。
四、請各航空公司根據上述要求,向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申請運行至 2020 年 10 月 24 日的航班預先飛行計劃。
五、各航空公司應按照民航局發佈的《運輸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術指南》要求做好各項防控措施,落實民航局、海關總署聯合發佈的《關於中國籍旅客乘坐航班回國前填報防疫健康資訊的公告》要求。六、為防止航班入境地點過於集中,確保口岸城市具備相應的國際航班和旅客接收的綜合保障能力,各航空公司在安排新增航線航班前,應取得由口岸機場所在地省級聯防聯控機制辦公室或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確認函》(模板見附件)。
七、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起,實施航班獎勵和熔斷措施。
1.民航局、外交部、國家衞健委、海關總署、移民局等共同建立專班機制,以入境航班落地後旅客核酸檢測結果為依據,對航班實施熔斷和獎勵措施。
2.獎勵措施。航空公司同一航線航班,入境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旅客人數連續 3 週為零的,可在航線經營許可規定的航班量範圍內增加每週 1 班,最多達到每週 2 班。
3.熔斷措施。航空公司同一航線航班,入境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旅客人數達到 5 個的,暫停該公司該航線運行 1 週;達到 10 個的,暫停該公司該航線運行 4 週。“熔斷”的航班量不得調整用於其他航線。“熔斷”期結束後,航空公司方可恢復每週 1 班航班計劃。
八、在風險可控並具備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可適度增加部分具備條件國家的航班增幅。
九、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生效,民航局 2020 年 3 月 26 日發佈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民航發[2020]12 號)同時失效。
民航局
2020 年 6 月 4 日
入境點
經民航局批准的入境機場有:北京、常州、成都、大連、福州、廣州、貴陽、哈爾濱、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濟南、昆明、蘭州、南昌、南京、南寧、南通、寧波、青島、泉州、廈門、上海、深圳、石家莊、太原、天津、溫州、烏魯木齊、無錫、武漢、西安、延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