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一個月前,筆者的腳不幸受傷。在掛彩之時,想到已經訂好了未來幾星期內的許多機票,該怎麼辦呢?其實幾乎所有航空公司均有提供輪椅服務,以協助失去全部或部分行動能力的人的出行。同時有許多國家法律強制規定了不得歧視行動不便的人,以及必須為他們提供合理的協助(參見美國 1986 年航空公司無障礙法歐盟理事會條例第 1107/2006 號)。為了造福後人,又能感受一下傷殘人士的出行,也為了已經花掉的機票錢,我就毅然決定犧牲小我,為大家生產一點自己的經驗。

首先要說的是,輪椅服務並非只有傷殘人士或完全喪失行走能力的人才可以使用,任何行動不便的人士均可向航空公司提出要求,而且完全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文件。如果家中父母要來,由於身體虛弱而行動比較緩慢,雖然不是不能走路,也是完全可以使用的。若行動能力沒有問題,只是不熟悉步行方式,或是擔心入境排隊太長,這便不屬於輪椅的目標服務對象,雖然實際上並不會有人質疑。但就筆者這一個月的觀察,大部分機場的輪椅服務人手都不算充足,所以還是希望不要濫用這項服務去插隊入境,影響到真正有需要的人。

如何申請輪椅服務

幾乎所有的主流航空公司,不論是否為廉價航空,一般都提供輪椅服務。很多航空公司官方網站在訂票時或訂票後都可自助申請輪椅服務,這也是最方便快捷的。你也可以聯繫出票或承運航空公司,或票務代理(如果你的機票是票務代理出票)。一張聯程機票只需申請一次,就可以為所有航段申請輪椅服務,不論實際執飛的航空公司是誰。

由於每位旅客情況可能不同,IATA 提供了幾種標準代碼,以便航空公司知道你需要哪個級別的輪椅服務:

  • WCHR:乘客有有限的行走能力,在機場內部需要使用輪椅,不需要協助登機;
  • WCHS:這個可能是最常見的,除了在機場內部提供輪椅以外,還要協助上下飛機(主要適用於停靠遠端停機位、需要走樓梯上飛機的情況);
  • WCHC:無法行動,在飛機上也需要使用機載輪椅。

除了輪椅以外,若有其他特殊需要,例如盲人、失聰人士等,亦都有特定代碼。要注意的是,航空公司可能要求提前一定時間通知所需服務,以便作出安排。

機場體驗

筆者在養病期間坐了不少航班,這次以三藩 SFO 經溫哥華 YVR 前往法蘭克福 FRA 為例。第一段是美聯航,第二段是加航飛行。

出發前,筆者已透過電話通知航空公司我需要輪椅服務。出發當天,筆者從家裡先費力地把行李移動到家門口,坐 Uber 來到三藩國際機場,直接到達美聯航值機櫃台,打印登機牌後,告知我會有推輪椅服務員在 10 分鐘內到場,並請我先在旁邊座椅等候。幾分鐘後,便有一位推輪椅的職員出現,將我隨身的手提登機箱放到輪椅下後,我便坐上輪椅。他用手持設備掃描我的登機牌後就出發了。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特別協助櫃台

我們不排隊,直接到安檢查證件隊伍前面。確認好登機牌和證件後,又直接到 X 光機邊上。小哥和我各自將行李放上傳送帶。我因穿了保護套鞋(Medical boot),安檢人員沒有要求我把鞋脫下,而是直接讓我通過金屬探測器,之後用手檢查鞋面,並用試紙到處在鞋上擦,再用爆炸物探測器進行檢查。整個流程比正常多花兩分鐘,我們便進入了航站樓。

小哥把我拉到登機門,正好登機剛開始,作為「需要協助的人」,我在 Global Services 前就先上了飛機。由於在美國,考慮到沒有太多行李服務,最後我給小哥塞了五美元小費。之後在加拿大和歐洲我都沒有再給小費。

快到溫哥華國際機場,我用一隻腳走下飛機後,已有一位機場職員將輪椅停在機艙門旁,不過他只把我推入航站樓內,讓我坐下等另幾位乘客,一起乘電動車前往入境程序。到了轉機通道後,我又被放下。轉機通道的職員(非 CBSA)看了我的登機牌和護照,就讓我直接下樓進入航站樓國際出發區。由於離登機還有一段時間,我請旁邊的機場職員幫我叫一輛電動車,送我到加航楓葉休息室(Maple Leaf Lounge)。入內後,門口職員主動為我預約了登機前去接送的接駁車。時間一到,小電動車準時來到休息室接我到登機門,又是一早一步登機。

到達法蘭克福機場,又有一位德國小哥在機艙門外等著我,將我推向申根入境檢查的外交通道。由於我坐在輪椅上,無法看見移民審查官,他也沒有問任何問題,直接放我進入。筆者沒有托運行李,因此小哥把我推到短途火車站(Regionalbahnhof)後,便把我放下。

總結

總體而言,筆者在多數機場的輪椅體驗都大同小異,唯一不同的是等待時間。對於行動不便的人士來說,輪椅服務確實能使航空出行沒那麼糟糕。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在美國要向推輪椅的服務生準備小費;若有協助提取托運行李,則還要另行酌情增加。

至於速度,雖然輪椅服務可插隊,但因常有等人、等車等原因,總體而言未必比步行到達目的地更快。不過若時間緊湊,仍建議提前提醒,以免耽誤行程。若時間充足,也可要求前往機場貴賓休息室休息,但休息室內沒有輪椅,需自行行動去取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