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同學都知道,作為美國的 F1 簽證留學生,前 5 年都必須以外國非居民(Non-Resident Alien, "NRA")身分報稅;但在 5 年之後,情況又會如何呢?在概述與稅務居民身分這篇文章中,我們已有初步介紹;本文則來詳細探討學生在 5 年之後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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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計算 5 年?
我們常見的一個問題是:這 5 年到底怎麼算?是不是按 365(或 366)天計算?其實不是,這 5 年的算法相當簡單。這裡的年份是按照自然年計算,而且只考慮你以 F, J, M, Q 簽證入境的年份;使用其他簽證(例如 B1/B2 旅遊和商務簽證)則不算在內。計算方式是:對於某個自然年(如 2015 年),只要你曾在該年以 F, J, M 或 Q 簽證身分出現在美國境內,哪怕只有一刻,這一年(2015 年)就算作一年。比如,如果你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 F1 簽證入境,之後每年都在美國讀書,那麼 2011-2015 年每年都算一年;到了 2016 報稅年度,你就已經超過 5 年了。
再舉一個例子。如果你在 2010 年暑假以 J1 身分來美國交換(訪問),之後從 2012 年 12 月起又返回美國開始讀書,那麼因為你在 2011 年全年都不在美國,所以這一年不計入。因此,2010、2012、2013、2014 和 2015 年各算一年;同樣地,你在 2016 報稅年度也正好超過了 5 年。
如果根據上述計算方式,在你報稅的稅務年度內,你在美國仍未滿 5 年,或正好是第 5 年,那麼你就必須以 Non-Resident Alien(外國非居民)身分報稅,不論你是學生,還是處於 OPT、CPT 身分。
超過 5 年後,我可以怎麼報稅?
根據 IRS 的規則,持學生簽證的前 5 年會被強制自動視為 "Exempt Individual"。不過,超過 5 年後也不代表一定不能繼續如此,因為 IRS 還有另一條規則:"The 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to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for Foreign Students"(針對外國學生的最緊密聯繫例外),詳細可點這裡查看。先講結論:如果你符合這項規則,即使超過 5 年,你仍然可以被視為外國非居民(Non-Resident Alien)身分報稅。你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不打算永久居留在美國(does not intend to reside permanently in the United States);
- 基本上遵守學生簽證的條件及相關移民法規(has substantially complied with the immigration laws and requirements relating to his student nonimmigrant status);
- 未採取任何行動申請綠卡(has not taken any steps to change his nonimmigrant status in the United States toward becoming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以及
- 與外國有更緊密的聯繫(has a closer connection to a foreign country than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evidenced by the factors listed in Treasury Regulation 301.7701 (b) -2 (d) (1))。
如果你要使用這項例外,則需要和前 5 年一樣填寫 8843 表格(可參考 8843 填寫指引)。但不同的是,你還需要另附說明文件,向 IRS 國稅局證明上述 4 項條件都已符合。我們會在最後一段討論申請這項政策時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我該使用哪種身分報稅?
雖然這要視個人情況而定,但一般而言,以 Resident Alien(外國居民)身分報稅通常較有利。差異大致如下。以 Resident Alien(外國居民)報稅的優勢
- 可以夫妻合併報稅;若其中一方沒有工作,可能有助降低稅額;
- 可以使用 Standard Deduction(標準扣除額)。即使改用 Itemized Deduction(逐項扣除),可扣除的項目通常也多不少(例如車船稅、房產稅);
- 如果有小孩,還可能拿到更多退稅或稅務優惠;
- 如果還在就學,可能可以享有 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AOTC)或 Lifetime Learning Credit;
- 如果有投資股票,長期資本利得稅(持有股票 1 年以上)僅 15%,而短期利得則與一般薪資所得合併計算。整體來說,稅率通常會低於 Non-Resident Alien 的 30%(不論持有多久);
- 此外還有許多較少見的稅務優惠。
以 Non-Resident Alien(外國非居民)報稅的優勢
- 雖然不能夫妻合併報稅,但如果夫妻雙方收入相近,分開申報的總稅額有時反而可能更低;
- 在美國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通常無須課稅;
- 如果你已經不是學生,而是在 OPT 期間,則不需要繳納 FICA 稅(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 即使沒有奧巴馬醫保(Qualified Coverage),通常也不會有罰款;
- 無須申報海外資產(FATCA),也無須就美國境外收入繳稅(美國對 Resident Alien 採全球所得課稅,報稅會複雜很多)。
可以看出,整體而言,還是以 Resident Alien 身分報稅通常比較划算。只有在少數情況下,Non-Resident Alien 才會更有利。順帶一提,不論你以哪種身分報稅,都不會影響中美稅務協定下前 $5,000 收入免稅的待遇!
我該如何以 Non-Resident Alien 身分報稅?
如果根據上面的計算方式,你仍決定以 Non-Resident Alien 身分報稅,以下介紹具體做法。和前五年的 F1 學生一樣,你需要填寫 1040NR(或 1040NR-EZ)表格報稅,並附上 8843 表格。對於已經超過 5 年的同學,8843 表格會要求你另外附上一張說明文件,說明為何自己符合上述 4 項條件。我們建議可按以下方式整理:
- 先說明自己的住家、家人(如果配偶在國內更好)以及重要資產所在地(當然是著重寫在國內的部分);
- 說明自己在來美國之前一直居住在國內,且畢業後不打算長期留在美國;
- 說明自己回國的頻率;
- 補充其他能證明你與外國仍有緊密聯繫的資料(例如一直持有中國駕照等);
- 聲明自己一向沒有違反任何移民法規及簽證條件;
- 聲明自己未曾採取任何行動申請永久居民身分(例如申請 PERM 勞工證、提交 I-130 親屬移民、I-140 職業移民、I-485 調整身分,這些都屬於有意申請綠卡的「行動」)。
之後就和一般 Non-Resident Alien 一樣報稅即可。當然,由於稅局需要審核你提供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你和其他國家有更緊密的聯繫,因此可能需要多花一些時間才能拿到退稅。不過,如果 IRS 有嚴重延誤,稅局是會就退稅支付利息的(然而這部分利息仍然要繳稅 TAT)。歡迎大家提出任何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