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於 10 月 13 日宣布,對 Bank of America(BofA)開出超過 $1.21 billion(約 12.1 億美元)的罰單,原因是該銀行長期未能有效落實反洗錢(AML)及制裁合規要求。這是美國財政部史上第三大罰款,也是 OCC 有史以來開出的最大罰款。

監管調查發現,BofA 未能及時通報超過 $5 billion(50 億美元)的可疑交易,其中超過 $1 billion 涉及國家安全風險,包括中國洗錢網絡、美國西南邊境的非法資金流動,以及可能涉及毒品交易的活動。更令人驚訝的是,OCC 早在 2024 年就要求 BofA 改善反洗錢系統,但兩年過去,銀行仍未解決不少關鍵問題。

這次處罰主要包括:

  • FinCEN:$1.2 billion,因未履行反洗錢監控及可疑交易通報義務。
  • OCC:$750 million,因反洗錢合規系統存在嚴重缺失,創下該機構的罰款紀錄。
  • OFAC:$11.6 million,涉及 475 項可能違反俄羅斯、伊朗等制裁規定的交易。

BofA 表示,正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改善合規系統;此外,該行還須接受第三方獨立審查,並重新檢查過去可能遺漏的可疑交易。我覺得最有意思的是,BofA 身為美國第二大銀行,平時對一般用戶開戶、轉帳的審查並不寬鬆,自己的反洗錢系統卻長期存在這麼大的漏洞。當然,這次事件主要涉及銀行內部合規問題,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會直接影響一般用戶的支票帳戶、信用卡或開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