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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南加州的居民,且曾在 2015 年 2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期間到加油站加油,並居住於洛杉磯、聖地牙哥、橙縣、河濱縣、聖貝納迪諾縣、克恩縣、文圖拉縣、聖塔芭芭拉縣、聖路易奧比斯波縣或帝王縣其中之一(或曾在 2015 年 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期間於州外或代表企業購買汽油),那麼你可能符合資格獲得一筆集體訴訟補償金。雖然這些能源交易公司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但他們已同意支付 5000 萬美元的和解金。您需要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提交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