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是陳述作者報稅時的個人經驗,不構成任何報稅指導。如果對自己的報稅有疑問,請諮詢 IRS 或註冊會計師。謝謝

今年 Tax Day 整體延後至 7 月 15 日,請參考這裡。這讓大家有更充裕的時間研究稅表。報稅前,不妨先看看資訊彙整文章:

持中國國籍、持有 F-1 簽證在美國就學,且曾領過學校薪資的同學都知道,由於中美稅務條約 Article 20 (c) 的存在,薪資中的前 $5,000 可以享有免稅。這無疑是個好消息,在美國念書的同學幾乎都享受過這項條約的好處。

但問題來了,F-1 以 Non-Resident Alien 身分報稅的期限是五年,超過五年之後,這項條約是否還繼續適用呢?網路上的說法眾說紛紜,很多人給出的答覆是否定的,認為只能給 NR 使用,而且 1040 上沒有填寫 Treaty 的地方。事實真是如此嗎?

栗子本人讀化學 PhD 花了六年半才畢業,在五年之後成為 Resident Alien,然而那一年學校的算稅系統仍然承認我的 Treaty,在 W-2 的 Box 1 中扣除了 5000 美元,並且提供了一張 5000 美元收入的 1042s 表格。由此可見,這項 Treaty 在中國學生持 F-1 滿五年、成為 Resident Alien 之後仍然適用。當然,我自己的親身經歷並不能直接證明這個理論成立,我們還是要找到官方文件來證明這個說法!

首先是中美稅務條約,翻到 Article 20,可以看到免稅條款。

也許有同學會說,這段條約原文只是說明了 5000 美元免稅,並沒有說成為 Resident Alien 之後仍然適用。先別急,針對這項 Treaty,IRS 網站上還有更詳細的說明:

https://www.irs.gov/pub/irs-trty/chintech.pdf

大家翻到有關 Article 20 解釋的那一頁,注意第二段,就可以清楚看到——這項條約在成為 Resident Alien 之後仍然適用!好了,疑問解除!

This article is excepted from the "saving clause" of paragraph 2 of the Protocol, so its
benefits are available to persons who otherwise qualify even if they become U.S. residents.

免稅額度有多少?

既然叫做 $5,000 免稅,是否就一定是免掉 $5,000 的稅呢?答案是不一定。因為中美稅務條約只適用於學生和受訓人員,所以這 $5,000 的免稅額度,只能抵扣你在 F-1 身分期間的收入。如果 F-1 期間收入不到 $5,000,那就只能依這段期間的實際收入來扣。

但即使證明了這項 Treaty 在 F-1 身分滿五年、成為 RA 之後仍然適用,那麼該填在哪裡呢?有以下幾種情況:

情況一:你收到了 1042-S 表格

如果你所在學校或雇主的算稅系統夠好,能夠辨識你的條約待遇,結果就是——你的 W-2 上 Box 1 會被扣掉 5000 美元(這是雇主算稅系統能辨識 Treaty 的特徵),然後另外再發給你一張 5000 美元收入的 1042-s 表格。

如果你屬於這種情況,恭喜你,你很幸運,本文下面的內容就與你無關了。你只需要把 W-2 內容用 Turbotax, Taxact 或 H&R Block 等軟體直接 efile 即可。在這種情況下,1042-s 不參與計算,自己留底備查就好。

情況二:你沒有收到 1042-S 表格

你所在學校或雇主的算稅系統比較 SB,無法辨識這項 Treaty。像栗子我自己就遇過這種情況。

栗子去 Wake Forest University 做博後時,我曾和 Payroll 提過這項 Treaty 的問題,結果得到的答覆居然是——你不能用這項 Treaty,你要全額課稅。我當時很無言,直接反問——為什麼我同學和我一樣的身分,人家在 Emory University 做博後就能用這項 Treaty?我在 Wake Forest University 做博後就不行?難道是因為我長得不夠帥?Payroll 那邊直接 Fall into silence……

好了,開個玩笑。這當然不是帥不帥的問題!Treaty 能不能被辨識,完全取決於你雇主的算稅系統;如果這個系統比較 SB,就會遇到栗子這種遭遇(更讓人焦急的是,根據北美信用卡 101 群裡同學回報的 DP,大多數都是 SB 的算稅系統)。

如果雇主不能在 W-2 的 Box 1 中扣掉 5000,並且發一張 5000 的 1042-s,難道就真的拿不到這 5000 美元的免稅額了嗎?很幸運,答案是否定的。不過,為了這 5000 美元的免稅額,你要比第一種情況多花 N 倍腦力!efile 和你無緣,你需要用最原始的方法——手填 1040!

大致上,我們需要做這幾件事:

  • 正常填寫 1040 表格(Claim 這項 Treaty 必須使用「老太太的裹腳布——又臭又長」的 1040,不能用精簡版的 1040EZ 或 1040A)。
  • 2019 年之後 1040 表格改版,所以還需要填寫 1040 Schedule 1 表格:在 Line 8 Other Income 那一行的 Description 中寫上 "Exemption from income: US-China Tax Treaty Art. 20 (c) ",數字欄位用括號填入 5000(括號代表負值;如果你在 F1 期間收入不到 $5,000,就填實際金額)。將 1040 Schedule 1 的 Line 1-8 加總後得到 Line 9 的數值,再回填到 1040 表格的 Line 7a 中。
  • 1040 表格後面的內容照常填寫與計算,最後根據 Worksheet 算出自己應繳的 Tax 或退稅金額。
  • 依照原本 1040 應該寄送的地址申報。

你也可以使用報稅軟體加入這筆 -5,000 的收入,結果是一樣的。

把文件寄出去之後,就可以慢慢等退稅了。一般如果寄得早,大約一個月左右就能收到退款(栗子今年 3.10 寄出,4.11 收到 Refund)。如果寄得晚,剛好卡在 415 那段時間的郵寄高峰,就不太好說了(既要處理全美所有 F-1 學生 1040NR+Treaty 的退稅,又要處理 1040+Treaty 的退稅,估計 Austin 的 IRS 工作人員那段時間會忙翻)。

需要申報 8833 嗎?

不需要

根據 26 CFR § 301.6114-1(c) (1)(iv)以及(c)(2),有兩條豁免:

..., reporting is waived under this section with respect to any of the following return positions taken by the taxpayer:

(iv) That a treaty reduces or modifies the taxation of income derived from ..., or income derived by artistes, athletes, students, trainees or teachers;

Reporting is waived for an individual if payments or income items otherwise reportable under this section (...) , received by the individual during the course of the taxable year do not exceed $10,000 in the aggregate or, ...

這兩條豁免條款都適用於 $5,000 免稅,因為稅務條約減少的是學生與受訓人員(trainee)的收入課稅,而且收入不超過 $10,000(即使兩人聯合報稅也剛好不超過)。所以,申報 8833 不是強制要求,也就是說大家仍然可以使用 TurboTax 等報稅軟體線上報稅,而不需要擔心 8833 的問題。

如果你太晚看到這篇文章,已經用報稅軟體把 1040 efile 出去了,也不用擔心這 5000 美元的稅就這樣白白流失。填錯了可以用 1040X 進行 Amend——你只需要依照上述方法加上 Treaty 重新填一次 1040(1040+1040NR 第五頁),然後把原退稅金額和新退稅金額的差額填到 1040X 上,一起寄給 IRS,這樣就算再等幾個月,你一樣可以拿回這 5000 的退稅!

本文僅是陳述作者報稅時的個人經驗,不構成任何報稅指導。如果對自己的報稅有疑問,請諮詢 IRS 或註冊會計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