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转眼间,又到了美国一年一度的报税季了,不论你是 F1/J1 学生、使用 F1 CPT/OPT 或 H1B/L1 签证工作的人、或者是绿卡和公民,都很可能又要再次跟 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国税局)以及所在州的税局打交道了。对于有工资收入的人来说,很可能被山姆大叔薅了一身的羊毛。也就是如此,我们才必须要认真对待报税,让税局把多收的血本统统吐出来。由于报税是个非常复杂的工程,我们不可能把一切内容都覆盖到,但是我们会尽量详尽地介绍美国报税的基本概念,也会提供对大多数人有用的具体报税指引。希望为有需要的朋友,特别是首次报税族们提供一个报税时的参考。
US INCOME TAX FORMS
这第一篇文章主要简单地介绍美国的税务系统,以及联邦的税务居民(Tax Residency)的定义。

谁需要报税?

一般而言,如果你有超过免税额的收入(不同“税务居民”身份的人免税额不同),或者收到过一些联邦福利,就必须要报联邦税。但是,即使你不是必须要报税,也有可能有收入被多预扣(Withhold)税,通过报税可以把税局欠你的钱讨回来。因此,我们建议所有有工资收入(包括奖学金)的人都考虑报税。
另外,如果你是 F/J 学生身份,即使你不需要报税,也可能需要向税局提交 Form 8843,详情请等待续集。
上述的税都是指联邦税。如果你在一个有州收入税的地方居住获得了收入,则你还需要申报该州的所得税。现在没有州收入税的州有:Alaska, Florida, Nevada, South Dakota, Texas, Washington 和 Wyoming. New Hampshire 和 Tennessee 则是不对工资收税,不过对投资收入征税。
只要你曾居住在,或在任意一个有收入税的州(上一段列出的州以外的任意一州)获得了收入或者享受了一些州的福利,就很可能需要申报该州的州税退税。反之就恭喜你了,你不需要申报任何州税。
如果已婚,报税还可以以家庭的方式联合报税,或者夫妻分别报税。

税务居民身份

在开始报税前,我们需要搞清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Tax Residency)。需要注意的是,在国税局眼中身份的定义与 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这里称“移民局”)非常不同,另外,不同州也有各自居民的定义,请注意不要混淆。下面我们先介绍几个定义:

U.S. Citizen(美国公民)和 U.S. National(美国国民)

一般而言,如果你是

  • 出生在美国(不同于移民局,这里的“美国”包括关岛、波多黎各和美属维珍群岛);或
  • 父母是美国公民;或
  • 归化为美国公民

则属税务上的美国公民。
如果在 American Samoa(美属萨摩亚)或 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北马里亚纳群岛)出生,则可以在国税局选择被当作是美国公民还是美国国民。
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美国国民,你就属于歪果仁(Alien)。国税局眼中有两种,Resident Alien(RA,外国居民)和 Non-Resident Alien(NRA,外国非居民)。我们先介绍一些基本概念:

什么是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SPT) ?

如果你满足两个条件:

  • 在税务年度当年呆在美国至少 31 天(按日历天计算,即使当天没有呆满 24 小时也算一天,以下相同);且
  • 税务年度当年在美国的天数+前一年在美国的天数/3+前第二年在美国的天数/6 大于等于 183 日

则属于通过了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注意,满足下面任一条件:

  • 以 Exempt Individual(豁免人士)的身份呆在美国;或
  • 因医疗原因(在美国产生的)而被迫留在美国;或
  • 符合 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适用所有外国人的更紧密联系例外);或
  • 符合 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for Students(外国学生的更紧密联系例外),一般用于来美超过 5 年的学生

的天数不被算入 SPT 内。

什么是 Exempt Individual?

如果你属于以下任意一类:

    • 学生:持有 F, J, M 或 Q 类签证的学生以及同住陪同人员,并且没有违反签证要求的逗留条件,并且没有依据这条超过五个自然年得到豁免地位;或
    • 教师和受训人员:持有 J 或 Q 签证的教师或受训人员,以及其同住陪同人员,并且没有违反签证要求的逗留条件,并且在前六年不超过两年/四年(参考链接中 "When a Teacher or Trainee is Not Exempt" 的条件)依据此条得到豁免地位;或
    • 在美国进行慈善体育活动的竞技运动员;或
    • 外国政府相关人员

    则属于 Exempt Individual(豁免人士)。注意,如果你满足上面的任一条件(除了“运动员”),你就必须被当作 Exempt,这是强制性的。

    定义:Resident Alien(RA,外国居民)

    如果你不是美国国民或美国国民,并且满足一下任一条件:

    • 你在整个税务年度(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任意一刻是美国永久居民(即 Permanent Resident);或
    • 你通过了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则你是 Resident Alien(以下称 "RA", 外国居民)。但是你并不一定在这一整年的每一天都是外国居民,要计算当年的外国居民身份具体哪天开始以及结束,请参考这篇 IRS 文章。我们简单说两个规则:

    • 一般而言,成为外国居民那天是:进入美国居住的第一天。
    • 例外:如果今年和去年你都有任意一段时间是 RA,那么你今年从第一天起就是 RA.

    定义:Non-Resident Alien(NRA,外国非居民)

    如果你是外国人(Alien),但不是 RA,则你是外国非居民(以下简称 "NRA", Non-Resident Alien)。
    这里有个例外,如果你是根据上面定义的 NRA,但你的配偶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 RA,那你也可以被当作 RA 来报税,唯一的限制是第一年这么做时,必须联合报税,不得分开报税。

    定义:Dual-Status Alien(双重身份的外国人)

    如果你是外国人,但根据上述居住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计算方式,你不是一整年都是 RA,即有一些时候你是 NRA,则你是双重身份外国人。
    讲到这里,你是不是头晕糊糊的?我们这就来举出常见的例子!

    来美不超过五年的 F1 身份的学生或 OPT 人士以及其 F2 同行者

    这里的五年是自然年。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某一年度以 F 身份出现在美国一秒,这一年就要被算入内。比如,在 2010 年 9 月第一次以 F1 签证入境,之后每年都以 F1 身份留在美国,那么 2010-2014 年这五个税务年度,你是 NRA.

    来美超过五年的 F1 身份的学生及其 F2 同行者

    如果你已经在美国以 F1 身份超过了五年,也没关系。如果你满足:

    那么依然可以根据 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for Students(外国学生的更紧密联系例外)成为 NRA。当然,如果你喜欢(一般而言能退更多钱),也可以选择作为 RA 来报税。注意,你必须是学生才行。如果是在使用 OPT 工作的话不能使用这一条。
    我们在这篇文章里专门介绍了这种情况下的选择。

    H1B/L1/O1 签证的工作人士以及其同行者:第一年到达美国

    如果你之前不在美国,在税务年度中间的某一日,第一次以工作签证进入美国并持续工作下去。那么你需要做 Substancial Presence Test (SPT)。根据测试结果,有如下的可能:

    • 若你通过 SPT,则你从以工作签证来美国第一天起,属于 RA。在来美国前的那段时间则属 NRA,所以是 Dual-Status Alien(双重身份外国人);
    • 若你没有通过 SPT,则你是 NRA。但是,若你来美国第二年继续留在美国工作,并在第二年能通过 SPT,你就可能可以通过 First-Year Choice 来把刚到美国起的第一年的那部分时间也当作 RA 来处理,情况就跟上面的一样了。如果在第二年报第一年税的时候,还没有满足上面要求的第二年 SPT 测试,可以申报 Form 4868 要求延期到满足 SPT 的时候。

    F1 身份转换成 H1B:第一年

    其实这类人的情况与上面的情况相若,参考上面的标准即可。
    在这里我们就分析一个最常见的情况:如果你在 F1 时仍然是 NRA,你是在第一年的 10 月 1 日从 F1 转换成 H1B 身份,那么由于这一年只剩下三个月,满打满算也是无法通过 183 天的 SPT 测试,所以你符合上述第二条的“你没有通过 SPT”的情况,可以选择作为 NRA 或 Dual-Status Alien(双重身份)。
    如果之前就已经是 RA 的身份(如超过五年 F1 身份,并且没有使用 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for Students 变成 NRA),假设你在转换身份那一年以及前一年均能通过 SPT 测试,毫无疑问你这一整年就都是 RA.

    H1B/L1/O1 签证的工作人士以及其同行者:第二年的情况

    在来美国的第二年,因为工作,你应该主要居住在美国,所以我们假设你第二年可以满足 SPT 测试,因此不管怎样,你都是 Resident Alien(外国居民)。一般而言,你一整年都被视作外国居民,除非:

    • 第一年不是 RA;且
    • 没有使用上述的 First-Year Choice 将第一年年底那部分当作 RA;且
    • 第二年一开始时不在美国

    那么,根据:居住开始时间计算方式,第二年开始成为外国居民的日期可以拖延到第二年第一次进入美国的那天,即第二年可以当作 Dual-Status Alien(双重身份外国人)来报税。这样的好处是第二年在初次进入美国前,在国外的与美国无关的收入不需要给美国缴税。当然,因为这种情况比较罕见,有需要用到这种报税策略的人占少数。大多数人都会选择 First-Year Choice 然后把第二年当作彻底外国居民来报税。

    婚姻双方分别为 RA 与 NRA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一个是 H1B 一个是 F1 的家庭了。题主特意说是婚姻双方没说是夫妻哟,因为国税局也认可同性婚姻。此时有两种选择:

    • 可以选择使用 RA 的 NRA 配偶可当作 RA 的政策,将 NRA 当作 RA。这样做的第一年必须联合报税,之后的年度可以选择联合或分别报税;或
    • 也可以可以分开报税,一个按 RA 报,一个则按 NRA 报;或
    • 如果 NRA 配偶收入少到无须报税的程度,那么可以让 RA 一个人报税,然后把 NRA 当作 RA 的受养人

    结论

    好啦,看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下一篇再来为大家讲解报税的时间节点。
    你有什么困惑吗?快来提出你的问题吧。